
现已推出:SCC对适用UNCITRAL仲裁规则的仲裁案件之管理规则
最近通过的《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对适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(UNITRAL)仲裁规则的仲裁案件之管理规则》(“规则”)现登陆SCC网站。规则自2015年1月1日生效。
SCC 多年来一直在处理适用 UNCITRAL仲裁规则的案件,但通常只是作为委派机构。该规则下,SCC也将担任案件管理机构的职能。
SCC在新规则下的主要管理职能为:
a. 委派仲裁员
b. 就对仲裁员的异议做出决定
c. 决定及管理有关仲裁费用的事宜
当事双方可在争议发生以前或以后达成协议采用规则。对于2015年1月1日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,如指定SCC为管理机构,则除非双方另有约定,应包括SCC在UNCITRAL仲裁规则下担任委派机构的职能。
SCC将根据适用于仲裁协议的具体UNCITRAL仲裁规则版本(1976版和2010版)而适用不同版本的规则。